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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甲状腺功能异常会影响胎儿健康
作者:烟台百信妇科医院

甲状腺作为人体最大的内分泌腺体,掌管着调节机体代谢的重任,能控制使用能量的速度、制造蛋白质、调节身体对其他荷尔蒙的敏感性,对身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在整个妊娠过程中,母体的甲状腺是会发生一系列生理适应性变化的。与怀孕前相比,受胎盘激素等影响,甲状腺处于兴奋状态,体积增加,同时甲状腺结合球蛋白升高,血清总T4浓度随之增加,故TT4的指标在妊娠期不能反映循环甲状腺激素的确切水平。
 
另一方面,妊娠早期人绒毛膜度甲状腺激素(HCG)日益增加,其对促甲状腺激素(TSH)有抑制作用,使得孕期TSH较孕前降低,因此孕期甲状腺功能相关指标已不能完全参照孕前的正常值进行比较与管理。
 
2011年10月,美国甲状腺学会指南首次提出了不同孕期TSH正常参考值范围,妊娠早期(1-12周)0.1-2.5mIU/L,妊娠中期(13-27周)0.2-3.0mIU/L,妊娠晚期(28-40周)0.3-3.0mIU/L,但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的碘营养状态及医院之间使用试剂的区别,各个地区和医院的TSH参考值上限差别很大。
 
 
甲状腺功能在孕期发挥着重要作用,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异常可以导致多种不良的妊娠结局,比如流产,早产,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死宫内,胎儿发育迟缓等。因此监测甲状腺功能是孕期必不可少的检查。相信看到这里,孕期我们如何监测甲状腺功能,又该如何进行治疗应该是每位孕妈都想要了解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孕期常见的甲状腺功能减低及甲状腺功能亢进该如何进行管理。
 
•  妊娠期合并甲状腺功能减退
 
妊娠期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简称“甲减”)会损害胎儿神经发育,增加早产,流产,低体重儿,死胎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风险,是不容忽视的疾病。
 
妊娠期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标准:血清TSH超过妊娠期参考数值上限,血清FT4低于妊娠期参考值下限,如果出现TSH超过10mIU/L,无论FT4是否降低,均应按照甲状腺功能减退处理。
 
如果妊娠前检查已发现自己符合上述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指标,可应用左旋甲状腺素(如优甲乐)进行治疗,将血清学TSH降至2.5mIU/L以下水平后妊娠。妊娠期发现甲状腺功能减退时,需立即开始治疗,尽早达到治疗目标,即达到妊娠各期血清TSH的正常范围,药物也应选择左旋甲状腺素治疗。
 
若仅仅有TSH数值异常,而血清FT4值正常,则考虑为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不要求一定应用药物治疗,可根据病情与患者个体情况进行选择,若同时合并甲状腺过氧化物酶体抗体(TPOAb)阳性,则同样需要应用左旋甲状腺素治疗。
 
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孕妇妊娠1-20周甲状腺功能的监测频度为每4周监测1次TSH,妊娠近30周时应至少监测1次血清甲状腺功能指标。产后左旋甲状腺素的剂量需相应减少或降至孕前水平。产后6周复查母体血清TSH水平,调整药物剂量。
 
 
• 妊娠期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
 
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简称“甲亢”)同样是常见疾病,轻症或者经治疗能控制的甲状腺亢进病例,通常对妊娠影响不大;重症或经治疗后不能控制的甲亢病例,由于甲状腺激素分泌过多,抑制腺垂体分泌促性腺激素,容易引起流产和早产,而且甲亢患者代谢亢进,不能为胎儿提供足够营养,可能引起胎儿甲状腺功能减退和甲状腺肿,有些治疗甲亢药物会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如甲巯咪唑,131碘治疗。
 
多数妊娠期甲亢孕妇妊娠前有甲状腺疾病的现病史或既往史,诊断不难。而轻度甲亢或针妊娠期首次发现的甲亢,需与正常妊娠的代谢变化进行区分。若孕期出现反复心悸,休息时心率超过100次/分,食欲旺盛,体重不按照孕期增长,脉压超过50mmHg,怕热多汗,皮肤潮红,腹泻,突眼,手震颤,而血清T3,T4较正常上限值明显增高,TSH较正常下限明显降低,考虑妊娠期甲亢发生。
 
孕前发现甲亢的妇女最好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后再考虑妊娠,碘131治疗后的病人需在碘治疗结束6个月后妊娠。妊娠期甲亢处理原则控制甲亢发展,通过治疗安全度过妊娠及分娩。病情轻者可给予适量镇静剂,卧床休息,尽量少用抗甲状腺药物。若中重度病情,控制甲亢,妊娠早期可选用丙硫氧嘧啶(PTU),病情减轻或稳定后,要逐渐减量,不可骤然停药;妊娠中晚期首选甲巯咪唑(致畸风险,只能在妊娠3月后应用,降低孕妇风险)。哺乳期治疗甲亢首选甲巯咪唑,服药4小时后再哺乳。妊娠期间原则上不推荐应用手术治疗甲亢,若内科治疗失败,伴有喘鸣,呼吸困难,吞咽困难明显的甲状腺肿或疑有癌变者可手术治疗。妊娠期间首选血清FT4监测病情变化,每隔4周进行监测FT4,目标使其接近或轻度高于参考值上限。
 
 
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异常疾病对妈妈还有孩子来说都有严重影响,2017ATA指南建议备孕或刚怀孕的女性,出现下列一项危险因素,应检测TSH水平:
 
1)甲减/甲亢史,或目前有甲状腺功能不全症状;
 
2)已知甲状腺抗体阳性或存在甲状腺肿;
 
3)年龄大于30岁;
 
4)头颈部放射治疗史或甲状腺手术史;
 
5)I型糖尿病或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
 
6)流产,早产或不孕史;
 
7)多次怀孕(2次及以上);
 
8)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或甲状腺功能不全家族史;
 
9)服用胺碘酮或锂盐,或者近期进行了含碘显影剂的检查;
 
10)居住在中度或重度碘缺乏的地区。
 
Ps:各位准备怀孕或已经怀孕的女性,一定不要放松对甲状腺的护理,不要忽视甲状腺功能的筛查,孕前及孕早期的甲状腺功能检查是必要不可逃避的,发现问题,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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